【通知公告】给全市用工企业的倡议书

【通知公告】给全市用工企业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0-01-31 浏览次数:941

全市用工企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防控疫情蔓延。春节后,我市将迎来外来人员和企业返岗人员返程高峰,疫情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和复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这一特殊时期,特向全市用工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重要时刻展现广大企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支持党和政府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市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工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暂停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用工企业对拟聘用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入职安全。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市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返回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并在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复工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一旦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四、积极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补充人才和劳动力。市人社局已在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栏目(http://rsj.hefei.gov.cn/)、“合肥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发布“春风行动”和“爱在江淮乐业合肥、才聚庐州创业合肥”主题招聘活动信息,为广大用工企业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发布,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五、严格落实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企业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预防措施,引导企业员工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勠力同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