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人
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十强”骨干企业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次数:1197
各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人社部发〔2017〕74号)和我省《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8号)等精神,加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等产业协同发展,在人力资本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现就开展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十强”骨干企业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从全省2016-2017年度AAA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生,全省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十强”骨干企业从全省2016-2017年度AA信用等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
(二)竞争实力较强,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核心品牌产品,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兼顾“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人才招聘、服务外包、人才测评、人才猎头等业务进行分类综合评选。
(三)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完善,经营管理规范;
(四)诚信度高,能守法经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纳税,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市人社局把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认定(程序主要包括机构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网站公示、发文确认等)。
(二)每家机构(企业)限申报一类评选项目。
四、评选数量
评选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3家,全省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十强”骨干企业10家。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填报2017年数据):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主营业务模块及各业务模块分项收入汇总表;
(四)企业国税、地税纳税额复印件及总额报表;
(五)企业与客户(服务对象)签订的主营业务合同情况;
(六)企业近3年来相关业绩成绩、获得荣誉、助力脱贫攻坚情况;
(七)《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十强”骨干企业申报表》及有关评选材料(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文档。
六、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抓紧报送材料,企业对申报表填写真实性负责。
(二)各企业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版)请于2018年11月21日午前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系人:叶学强
联系电话/传真:0551-63536378
电子邮箱:377980653@QQ.com
附件:全省2018年度“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十强”骨干企业申报表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