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次数:829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征集2021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征集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填写《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石安云

联系电话:63536035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88号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服务处(1308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1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 [2018] 144号),推进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肥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合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1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产品及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再制定地方标准。申报重点领域为:

(一)《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合政 [2018] 144号)中“重点任务”涉及的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文化建设标准化等领域;

(二)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乡村振兴、节能降耗、污染防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

(三)放管服改革中涉及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

(四)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申报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 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填写《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提出本年度拟立项计划项目。并将合肥 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3)等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4. 项目提出单位、起草单位需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 技术、人员和资金保障,并具备规范编写地方标准、一年内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并在标准发布之后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申请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1. 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2. 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 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3);

4. 合肥市地方标准草案;

5. 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 .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 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广泛 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推荐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技术要求合理,构思成熟,适合全市推广应用。

(四)《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材料电子版,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陆容

联系电话:0551-62315441

电子信箱:hfzjbzh@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405办公室)

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

2. 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3. 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下载:/upload/file/20210312/20210312173634_816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