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选活动

第八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22-02-08 浏览次数:1114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外国专家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国家级人才和智力交流大会。


2021年9月,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强调了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指出了“要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11月,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个新的、更加重要的定位——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重要门类,要求人力资源服务业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其中明确要“重点发展猎头服务,完善通过猎头机构开展市场化引才机制”,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加快培育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当前,人力资源服务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承担新角色,成为人才价值“迭变”的赋能者,加上科学技术应用先行者,增强产业协同的融合、促变者,经营管理模式创变的践行者,实现人才服务生态“蜕变”的探路者。


2022年,我们将按照“大会”组委会的要求,围绕“猎头、人才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内容,进行活动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经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等多位专家研究,确定今年活动主题为“‘猎变’:高质量发展中的人才服务新方略”。


为了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英才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和“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及论坛筹备工作组”研究决定,将开展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评选奖项或项目

第二部分:组织单位和申报时间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外国专家局、深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学术指导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执行承办单位】:深圳市人立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


【支持单位】: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澳门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甘肃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宁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内蒙古人力资源协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发展协会、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协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青岛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协会、常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协会、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澳门专才发展学会、天津市外企人力资源协会...


二、颁奖单位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亚太人力资源开发和服务博览会及论坛组委会”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截止;网络投票时间待定



第三部分:评选流程和申报要求

一、评选流程

单位(盖章)或个人申请/协会推荐/专家推荐→所在行业协会筛选推荐(盖章)→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初审→网上公示和投票(网络公示、投票、影响力和知名度评估等)→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审定→现场表彰并发证。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取消评选资格。如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2、没有经过企业所在人力资源(人才)服务等专业协会组织审查、盖章(如当地没有专业协会的可由当地人力资源服务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查、盖章),视为无效申请;


3、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表彰或奖励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表格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请;


5、在前几届评选过相同奖项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再次申请;


6、申报要求


1)单位申报者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者必须亲笔签名,以示证明所有数据和材料属实,并对提交的材料承担相应责任;


2)不涉及保密的材料,尽可能提供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评审组

由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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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评选评奖范围或标准

单位奖项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最具影响力猎头机构奖”(拟评选15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达到较大服务规模、具有领先的专业服务能力,对寻访、集聚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不正当竞争、诉讼和负面报道;


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评选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机构成立10年以上,2021年度人才寻访、人才猎聘等服务费收入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员数超过50人;


2、获得过国家或当地政府人才伯乐奖等相关奖项;


3、2021年度选聘人才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拥有自主科技品牌,在人力资源科技应用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创新的人力资源科技机构;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评选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公司成立3年以上,从业人员数超50人的人力资源科技机构,拥有产品或项目的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具有人力资源科技领域的成熟产品与解决方案,在设计企业服务、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意解决方案,并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


2、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的;


3、获得过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应用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应用,改变传统服务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评选标准】:申请数字化应用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机构成立5年以上,2021年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1000万元以上,拥有产品或项目的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创新方式和模式改进了服务流程,提升了服务效率,得到客户、行业的认可和好评;


2、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的;


3、获得过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活力产业园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和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开园1年以上的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园区运营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


3、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过25家;


4、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5、具有较为完善制度体系、服务功能,为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


6、在服务本地经济、推动产业转型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中打造出自己的特色;


7、在2021年度举办了10次以上、每次有30人以上参加的专题活动。




五、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专精特新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成立2年以上独立法人中小企业,上年度营收1000万元以上,上一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评选标准】: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专业化(主营业务专注专业或细分领域)评价指标


为客户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或服务,处于较强的专业优势、专业价值;从事特定专业细分市场达2年及以上,该专业服务的营业收入占全公司营业收入的60%以上;拥有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高层人才,服务团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比例在40%以上;


2、精细化(经营管理和服务精细高效)评价指标


重视建立经营管理的精细高效、流程和体系等制度建设;服务过程流程化、精细化,其产品或服务品质精良,形成较强核心竞争力;取得建立服务标准、服务或操作流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服务的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或服务通过国际国内通行的质量、安全或品质等认证。


3、特色化(产品服务具有鲜明特色或特别功能)评价指标


针对特定市场或特定消费群体,开发的服务或产品具有独特性或独有性或独家经营等的特点特色;或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和产品,并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或取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名优特产品或服务。


4、新颖化(经营模式和技术的新颖性)评价指标


持续进行经营模式和技术创新,大胆参与新经济、新产业和跨界融合的探索,拥有获得市场或客户认可的新技术、新模式,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市级(含)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研究中心、研究院等,并实际运作和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高质量发展最佳实践案例

六、亚太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40,每个系列10家)




1、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3年,有效地帮助求职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2)促进和吸纳贫困、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评选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促进就业人员成功就业超过500人;


(2)开展促进就业过程中,重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出现重大劳动争议,得到用工单位和就业者的认可;


(3)案例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2、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发展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5年,内部员工超过50人;


(2)通过开展人才发展、人才培训等提升项目,促进本单位员工和客户单位人才取得较快成长,并得到政府、客户、学员等的好评的人力资源机构。


【评选标准】申请“人才发展实践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立了人才发展、晋升或人才培训、激励等规章制度;


(2)2021年开展了10场以上的人才培训活动,不限于线下线上;


(3)组织参加外部人才培训、交流等活动10人次以上;


(4)2021年度人才培训人数超过300人次;


(5)省市以上人力资源知识或能力竞赛,有员工获得优胜奖以上表彰的单位,优先入选;


(6)案例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3、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产教融合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学校及科研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5年;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与教育培训一体化项目时间超过2年,学员超过200人;


(3)产教融合项目,是对接产业发展为先导,以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为基础,强化实践教育,达到合作育人的目的。


【评选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立了产教合作办学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超过6门,并有高质量的教学大纲、实操手册、教材或教案(PPT);


(1)有6名以上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教师、实操指导老师;


(2)2021年度培训的学员超过100人;


(3)有行业协会参与的产教合作项目,优先评选;


(4)案例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4、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文化及品牌塑造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3年;


(2)有强烈的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塑造意识和能力,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良好;


(3)机构品牌已经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商标注册。


【评选标准】申请“企业文化及品牌塑造实践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立了传递正能量的企业文化体系和品牌形象识别系统;


(2)2021年度开展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宣传活动5次以上;


(3)取得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和嘉奖的机构,优先评选。


(4)案例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个人奖项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终身成就奖”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30年(女25年)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5岁,为行业做出了重大成就的专家、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和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者。

【评选标准】: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知名度、德高望重,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两名专家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担任国务院有关专业委员会、省政府专家或享受特殊津贴者;

2、获得港澳台及国外机构政府或有关组织的津贴者;

3、曾作为项目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4、行业公认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进步和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和贡献者;

5、积极参与跨区域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和独到见解;

6、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出版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专著的专家、研究者和企业家。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优秀企业家奖”(拟评选1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所在单位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需提供许可证明复印件(盖公章)。近3年,公司经营收入平均年增长率超过20%,机构和参评者在国内具有较大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等经营管理职务超过5年,具有独到的战略眼光和前瞻性,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3、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4、主动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加大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具备参评资格,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推荐,具体标准和打分办法如下:

1、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0万元加1分)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并在2021年增长速度超过15%(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内部员工人数超过50人(基本分10分,每增加20人加1分);

2、从事经营工作5年以上(在申报单位任职基本分10分,每增加1年加1分;在其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的2年计1分);

3、在经营管理上善于学习理论和总结实践经验,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在有国内刊号的刊物发表,一篇加10分;专业公众号每篇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积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乐意参加行业分享,全国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在省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杰出经理人奖”(拟评选15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所在单位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监等相当管理职务超过5年;

3、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具备参评资格,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推荐,具体标准和打分办法如下:

1、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0万元加1分)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内部员工人数超过50人(基本分10分,每增加20人加1分);

2、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申报单位任职基本分10分,每增加1年加1分;在其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的2年计1分);

3、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在有国内刊号的刊物发表,一篇加10分;专业公众号每篇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乐意参加行业分享,全国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在省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伯乐奖”(拟评选15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所在单位为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提供许可证明复印件(盖章),在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人才寻访、人才猎聘等相当岗位职务超过5年;

3、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泄漏用户信息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具备参评资格,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推荐,具体标准和打分办法如下: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纪,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2、服务人力资源业时间超过5年;(在申报单位任职基本分10分,每增加1年加1分;在其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工作的2年计1分)

3、成功完成人才寻访、人才猎聘20人以上(超过5人,增加1分);

4、近3年完成服务收入500万(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万元加1分);

5、选聘人才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加5分。



五、亚太人力资源服务“职业导师奖”(拟评选1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岗位从事人力资源服务10年以上,且年龄在30岁以上,为行业、企业培养人才、辅导下属做出了显著成绩的高层管理者、培训师。

【评选标准】:在行业、企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两名专家推荐,并同时满足其中前四个条件的,即具备参评资格:

1、有自己开发的、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内容的课程,有培训材料或课件(提供电子或书面材料,涉及知识产权或保密的,文字稿摘要须3000字以上、PPT提纲须30页以上);

2、每年为行业或企业授课、与下属有明确任务的辅导累计超过10小时,并能够提供证明材料;

3、辅导或培养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者中,至少有3名是企业内部主管以上人才;

4、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培训、研讨等活动,乐于贡献智慧、展示研究成果和分享实践经验;

5、企业建立了职业导师制度或内部讲师制度(以附件形式提供),并聘任为职业导师或讲师的、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量的优先考虑;

6、辅导、培养出行业知名人士、杰出贡献人才的优先考虑;

7、撰写出3000字以上辅导、培养员工的高质量经验总结、研究成果(以附件形式提供)的优先参选。



六、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科技达人奖”评选(拟评选1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海内外知名机构、科技企业从事人力资源领域3年以上,是推动人力资源科技发展出类拔萃的人物。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熟悉人力资源科技领域的创新产品、解决方案,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独到的行业见解,为行业传播新知识、新成果,传授新技能、新方法,探索新应用,传递正能量和新信息,并受到行业的普遍好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具有标准如下:

1、潜心科技研究,推动公司实现人力资源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业务运行、日常管理、沟通等70%实现线上化(基本分10分,每提升5%加1分);

2、参选者是研发人力资源数字化工具的核心技术人物,该工具的用户数100家单位或1万人(基本分10分,每增加10家客户单位或增加1000人加1分),

3、参选者是人力资源数字化转型的主要推动者、决策者,在行业有很高的活跃度。通过线上和线下分享行业科技知识和动态,2021年度在行业内演讲、参加人力资源科技相关赛事活动超过6次,并提供有效证明(基本分10分,每增加2次全国性活动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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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联系方式

顾老师:18038004797(微信同号);

石老师:18923486676(微信同号);

全老师:13631623184(微信同号);

蒋老师:18129826910;微信:jiangjsz。

第八届亚太人力资源开发和服务博览会组委会

第十八届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组委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评选申请表

         2、个人奖项参评附件模板

         3、单位奖项参评附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