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及案例评选开始啦!

【重磅消息】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及案例评选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3-02-01 浏览次数:432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第十九届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

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

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选办法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简称“大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外国专家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家级人才和智力交流大会,第二十一届“大会”计划2023年4月中旬在深圳举办。

    “大会”组委会已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相关活动列为重要版块之一。第十九届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简称“高峰论坛”)、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简称“博览会")和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及案例评选筹备工作已正式启动。

    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服务人才、服务人力资源的重要市场主体,是发现人才、集聚人才、匹配人才、培育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在促进市场就业、开发专业和技能人才、协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将有更大作为。

    “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定位,确立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人才和人力资源,赋予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新使命和新机遇,加大力度探索人力资源服务的“中国式”道路,将提升行业在新时代的新价值和新地位。

    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探索“中国式”道路,我们将在“高峰论坛”和“博览会”中,以“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中国式’道路”为主题,从多维度、全方位组织行业专家和知名实践者专题研究和探讨,为行业分享一场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为了发现行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创新、进取,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和“博览会及高峰论坛”筹备工作组研究决定,在经营管理、创新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英才中,开展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评选奖项或项目


第二部分:组织单位和申报时间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2022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及论坛”组织单位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外国专家局、深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执行承办单位】:深圳市人立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深圳市蕊通人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澳门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甘肃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宁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内蒙古人力资源协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发展协会、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协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青岛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协会、常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协会、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澳门专才发展学会、天津市外企人力资源协会、中关村人才协会……

    二、颁奖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亚太人力资源开发和服务博览会及论坛组委会”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4日

第三部分:评选流程和申报要求

    一、评选流程

    单位(盖章)或个人申请/协会推荐/专家推荐→所在专业协会筛选推荐(盖章)→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初审→网上公示和投票(网络投票、网络影响力和知名度等评估)→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审定→表彰发证。

    二、申报要求或注意事项

    1、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如有虚假,将取消评选资格。如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2、参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经当地(国家级协会除外)人力资源(人才)服务等专业协会组织审查、盖章(如当地没有专业协会的可由当地人力资源服务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查、盖章),视为无效申请;

    3、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表彰或奖励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表格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请;

    5、在前八届服务奖评选中获得过相同奖项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再次申请相同奖项;

    6、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奖项的必须加盖公章,申报个人奖项的必须亲笔签名,以示证明所有数据和材料属实,并对提交的材料承担相应责任;

    2)同一单位限报一个单位奖项和一个个人奖项;

    3)不涉及保密的材料,尽可能提供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获得上一届服务奖的单位或个人,如没有参加领奖,取消今年单位或个人奖项的申报资格。

    三、评审组

    由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组成。

第四部分:评选评奖范围或标准

    一、单位奖项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奖”(拟评选2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具有创新精神,大胆进行实践,积极开发新产品、探索新服务、构建新模式,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特、前卫或颠覆性的理念、商业模式和经营方式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经取得行业的认可和明显的经营业绩,2022年度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500万元以上;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4、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评选标准】:为行业发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2、拥有产品或项目的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

    3、获得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发展等认定的;

    4、全国性行业创新(科技)大赛中荣获优胜奖以上奖项;

    5、创新产品、服务、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对行业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应用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应用,改变或创新传统服务方式、商业模式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评选标准】:申请数字化应用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机构成立5年以上,2022年度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1000万元以上,拥有产品或项目的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创新方式和模式改进了服务流程,提升了服务效率,得到客户、行业的认可和好评;

    2、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的;

    3、全国性行业创新(科技)大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专精特新奖”(拟评选2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独立法人中小企业,上年度营收1000万元以上,上一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获得省级以上“专新特精”企业认定的机构优先评选;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评选标准】: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专业化(主营业务专注专业或细分领域)评价指标

    为客户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或服务,处于较强的专业优势、专业价值;从事特定专业细分市场达2年及以上,该专业服务的营业收入占全公司营业收入的60%以上;拥有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高层人才,服务团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比例在40%以上;

    2、精细化(经营管理和服务精细高效)评价指标

    重视建立经营管理的精细高效、流程和体系等制度建设;服务过程流程化、精细化,其产品或服务品质精良,形成较强核心竞争力;取得建立服务标准、服务或操作流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服务的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或服务通过国际国内通行的质量、安全或品质等认证。

    3、特色化(产品服务具有鲜明特色或特别功能)评价指标

    针对特定市场或特定消费群体,开发的服务或产品具有独特性或独有性或独家经营等的特点特色;或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和产品,并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或取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名优特产品或服务。

    4、新颖化(经营模式和技术的新颖性)评价指标

    持续进行经营模式和技术创新,大胆参与新经济、新产业和跨界融合的探索,拥有获得市场或客户认可的新技术、新模式,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市级(含)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研究中心、研究院等,并实际运作和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新产业园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和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开园1年以上的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园区运营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

    3、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过25家;

    4、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5、创新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方式或模式,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6、在省内甚至于国内取得突出贡献,受到表彰或奖励;

    7、2022年度举办了10次以上、每次有30人以上参加的专题活动;

    8、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五)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40,每个系列10家)

    1、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3年,有效地帮助求职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2)大力培育和提高招聘、配置能力,在促进当地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取得较大的成绩;

    (3)在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超过100人的,加分或优先评选;

    (4)开展促进就业过程中,重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出现重大劳动争议,得到用人或用工单位和就业者的认可;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6)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4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评选标准】参评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度通过招聘(猎头)超过300人;或就业安置(具有劳动关系的派遣或外包)等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数累计超过500人;或灵活就业超过3000人;

    (2)在促进就业方面获得省市一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奖励的优先。

    2、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2年,内部员工超过20人;

    (2)在产品开发、服务、数字营销、新技术应用、构建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探索发展方式或路径;

    (3)具有行业领先水平或独创技术的,加分或优先评选;

    (4)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5)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4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评选标准】申请“创新发展实践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创新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提质增效明显,人均服务效率高于同行一般机构;

    (2)开发的新产品或新服务,在市场中得到检验,已经具有10家以上客户,服务人数超过1000人;

    (3)开发的新技术取得3项以上专利技术或知识产权;

    (4)探索平台化、生态化发展,创新商业模式等实践,已形成初步的体系或规模;

    (5)省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表彰。

    3、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社会公益行动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与捐赠、扶贫、乡村振兴和劳务品牌等公益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

    (2)获得政府的认可和新闻媒体和报道;

    (3)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4)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4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评选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2020年以来,公益、扶贫等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或可认定的价值超过10万元的物品、设备);

    (2)参与脱贫攻坚行动,2020年以来帮扶脱贫超过10人的;

    (3)开展乡村振兴活动,近3年内获得地级以上单位的肯定或表彰;

    (4)主导推出的劳务品牌项目,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单位认可或认定。

    4、亚太人力资源服务“视频招聘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2年;

    (2)通过视频招聘(包括“直播带岗”)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4)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4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评选标准】申请“视频招聘实践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度实现招聘人数超过300人;

    (2)2022年底,视频招聘累积求职粉丝超过5万人;

    (3)具有专职视频招聘或直播带岗工作人员超过5人。

    二、个人奖项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终身成就奖”(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即可申报)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30年(女25年)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5岁,为行业做出了重大成就的专家、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和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者。

    【评选标准】: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知名度、德高望重,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担任国务院有关专业委员会、省政府专家或享受特殊津贴者;

    2、获得政府或有关组织的津贴者;

    3、曾作为项目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4、行业公认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进步和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和贡献者;

    5、积极参与跨区域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和独到见解;

    6、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或出版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专著的专家、研究者和企业家。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优秀企业家奖”(拟评选2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所在单位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需提供许可证明复印件(盖公章)。近3年,公司经营收入平均年增长率超过15%,机构和参评者在国内具有较大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等经营管理职务超过5年,具有独到的战略眼光和前瞻性,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3、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4、主动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推动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具备参评资格,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推荐,具体标准和打分办法如下:

    1、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0万元加1分)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并在2021年增长速度超过15%(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内部员工人数超过50人(基本分10分,每增加20人加1分);

    2、从事经营工作5年以上(在申报单位任职基本分10分,每增加1年加1分;在其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的2年计1分。);

    3、在经营管理上善于学习理论和总结实践经验,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在有国内刊号的刊物发表,一篇加10分;专业公众号每篇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积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乐意参加行业分享,全国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在省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新管理者奖”(拟评选2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所在单位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5年,在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监等相当管理职务超过5年;

    3、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4、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持续改善、创新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总结出一套成熟和成功经验;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具体标准和打分办法如下:

    1、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0万元加1分)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内部员工人数超过50人(基本分10分,每增加20人加1分);

    2、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申报单位任职基本分10分,每增加1年加1分;在其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的2年计1分);

    3、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在有国内刊号的刊物发表,一篇加10分;专业公众号每篇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foog4、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乐意参加行业分享,全国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在省级专题论坛等活动中分享一次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创新管理实践或经验得到省级政府、行业组织等有关部门认可或行业内推广、表彰的加5分;国家级的加8分。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业英才奖”(拟评选2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其创业公司是中国注册、成立时间超过2年、不满8年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公司;

    3、参评者及其创业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4、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评选标准】申请“创业英才奖”本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至少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参评者是创业公司的发起人、核心人物,对本创业项目具有重要的作用;

    2、创业项目具有技术领先性、市场的前瞻性、服务和商业模式的新颖性,取得社会、行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3、创业公司服务费收入(不含工资和社保)达到超过500万元;

    4、获得股东或资本投资超过500万元;

    5、创业公司自身安置就业超过20人;

    6、参评者极参加行业活动和交流,展示和分享创业成果和实践经验超过3次。

    三、联系方式

    顾老师:18038004797(微信同号);

    石老师:18923486676(微信同号);

    马老师:13922865931(微信同号);

    蒋老师:18129826910;微信:jiangjsz。


2023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选办法

附件一-单位申请表-创新发展奖、数字化应用奖、专精特新奖、创新产业园奖

附件二-案例申请表-促进就业实践案例、创新发展实践案例、社会公益行动案例、视频招聘实践案例

附件三-个人申请表-终身成就奖、优秀企业家奖、创新管理者奖、创业英才奖


第九届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组委会

第十九届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组委会

2023年1月31日